3月12日下午,北京盛峰律师所消费维权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松,与盛峰律师所合伙人于国富做客腾讯科技 “3、15系列访谈”,就消费者目前的维权环境,及维权方式、方法,与广大网友进行沟通。
腾讯科技讯(徐志斌)3月12日下午,北京盛峰律师所消费维权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松,与盛峰律师所合伙人于国富做客腾讯科技“3、15系列访谈”,就消费者目前的维权环境,及维权方式、方法,与广大网友进行沟通。
两位律师建议,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情,一定要勇敢站出来。而当面对大规模的群体损害时,则要抱成团来进行集体维权,以降低个体维权的成本。
精彩观点:
- 法律法规有一个特点,它有一定的滞后性,因为社会在发展,尤其是像互联网网络购物这些问题都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新产生出来的一些新生事物,但是过去的法律法规可能只针对一些很笼统的东西或者是有些问题在当时制订法律法规的时候还没有出现。
- 比如说我现在做了一个格式条款,这个条款既可以有多种解释,那么要做出对我最不利的解释,给消费者最有利的结果。
- 所以我们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不仅要看价格,看产品,还要关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 制订格式合同的公司之所以要制作格式合同是为了重复使用避免谈判,所以制订出来重复使用的合同。这种一般都是大公司,大公司的法律顾问可能不止一个,这份合同有可能有N多个非常厉害的律师经过了N多宿的不眠之夜加工出来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东西。这个时候消费者从法律意识和知识能力上,和大厂家,大品牌之间的不平等也很明显。这个甚至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 如果说我们进行集体维权的话,大家可以通过一个代表来进行。大家可以聘请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甚至一个律师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说我们确确实实一批人受到了侵害,分摊到每一个人头上去的时候,成本降下来了,解决了成本问题。
现场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徐志斌):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关注腾讯科技嘉宾访谈,我们今天很高兴邀请到两位专业的律师一起和大家分享一下他们在帮助朋友或者是在自己维权过程当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以及他们在自己工作当中的一些看法和见解,我们先有请两位律师和大家简单打个招呼。有请。
李松:网友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够作客腾讯网参加这次访谈节目,谢谢大家。
于国富:腾讯网的各位网友,你们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参加访谈节目。
主持人:坐在我右手边第一位的是盛峰律师所消费维权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松李律师,第二位也是盛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于国富于律师,欢迎两位!
我这个话题我想从于律师这边开始,我记得在访谈之前,在春节前,我们看到有一则您的新闻,您自己在买东西的时候,买到了假货,也遭遇到了和卖家之间的一个很奇怪但是又很好玩的一个纠纷。这个纠纷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呢?
于国富: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主持人看起来很好玩,但是在我身上就不是很好玩了,因为毕竟在当时我的手机收到了不断的骚扰,包括短信还有来自于莫名其妙号码的骚扰电话。这些电话往往就是响两秒钟,然后就挂掉了。你不接它也是两秒钟,你接下来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整个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三天,后来以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胜利来做的结局。
整个这个事情可能有一些网友不是特别清楚,首先起源于一个差评,有的网友把这次事细称为“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当然没有流血冲突。在购物的过程中有可能我们能淘到宝贝,也可能我们买到的东西并不是很满意,正由于此,所以类似于淘宝等等这些平台他们会设置一些包括差评、中评、好评这种评价体系。作为一个消费者,当时我的身份不是一个律师了,我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对于买到的东西不满意,而且这个东西很明显它是假货,我有权利给予差评。但是给完这个差评以后受到的是包括短信的威胁还有长期的垃圾电话的骚扰,甚至有的电话是在晚上11点后不断的还在骚扰。这种情况等于说作为一个律师来讲,我知道怎么去应对,我也正确的去应对了,把自己的权利维护好了。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可能就没有我这种专业知识,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很多的伤害。
主持人:尽管您是一名消费者,但是最后您还是一名律师并且运用了自己的武器。如果您不是一名律师,这个时候您要找专业的律师帮忙,我知道李松是消费维权事务部主任,当最终希望您去帮忙,帮助维权的这些案子,他们大多呈现出哪些特点或者说集中在哪些领域?
李松:首先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普遍带有一点大家不知道这个事该怎么处理,比较盲目。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也是结合具体情况。首先作为律师来讲,要解决消费者的这些问题,我考虑并不是所有的问题我们都是要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比较烦琐的途径来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我们首先看通过哪种方式,哪种最简洁的方式尽快的把消费者的这些问题解决掉。我们从这个地方入手。
我们采取的一些应对措施有的时候代表客户去投送,比如说针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管理局这些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从我们律师事务所来发送律师函代表客户和商家进行谈判、交涉,通过这些方式来帮助客户来进行应对。如果上述简便的方式还是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话,可能就要上升到更深一层的法律途径,就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诉讼只是一种方式,不是最终的目的。虽然我是一名律师,但是我也不主张不是所有的问题我们都要通过打官司来进行解决,我们还是要因地制宜,看看具体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能协商尽量协商,能通过政府部门的调解我们走调解的方式。诉讼只是我们的一种手段。
主持人:其实这个问题真的是年年在问,我记得其实在往年,我和两位律师尤其和于律师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也反复问过这个问题,我们碰到了问题怎么办,我至今还记得可能标准的答案是说“你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这些消费凭证”,你一定要及时掌握这些武器。这个时候我们再想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在谈论“3.15”的时候总能够看到一些群体性的集体维权或者说大量损害消费者的这种情况依然在发生。可能这个时候就会回到一个根本的保护上去,我们今天消费者所面临的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是否足够完善?是否足够安全合适?我想听听两位律师专业的观点。
于国富:这个问题分成几个问题来看,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年年都在谈“3.15”,“3.15”其实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年年都在谈,为什么每年都有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出现,这个事我觉得并不是说法律的无能,因为毕竟我们说不管医生有多么的厉害,不管药品有多么的强悍,每年都会有人生病,治愈不了。
法律也是一样,法律是使这个社会逐渐的趋于完美,使每一个人尽可能的遵守法律规定,但是不排除年年都会有人来违法,法律的存在以及法律的逐渐的完善也正是因为每年都有可能有人违法,所以才需要这些法律不断的健全,不断的实施,咱们的执法机构也会不断的去开展这种工作。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虽然每年都有这种消费维权的纠纷出现,但是这种纠纷所发生的一些广度、深度和类型是发生变化的。
在以往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卖假冒商品或者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东西或者是直接非常严重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而现在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很少的,现在这种消费维权集中在几个热点问题,这几个热点问题可能是原有的传统的法律所不能解决的或者可能是传统的大家没有意识到的,你比如说现在网络购物,网络购物之所以成为大家今年消费维权的一个很热的热点,在于网络购物这个角度上来讲,咱们执法机构它的执法的经验还不足。咱们的立法在专门针对于电子商务的这种网络购物上来讲还有很多的欠缺。我们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93 年,93年算起来应该有10多年了,快要2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