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客观地评价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 首先,从立法上来说,已经形成基本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从执法上来说,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后,从效果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后,我国企业自主知识
我们应当客观地评价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
首先,从立法上来说,已经形成基本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从执法上来说,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后,从效果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后,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竞争力,已经超过了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西班牙)的企业。
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加大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力度,开展覆盖全国的专项行动,查处大案要案;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与权利人定期的沟通机制,加强国际合作;继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经过几年艰苦不懈的努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工作局面已经打开。
但是,从目前看来,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侵犯知识产权的势头虽然得到遏制,但侵权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在一些地区、行业和环节,侵权现象还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