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富认为,iPad商标权之争是利益之争,不是道德体系之争。从苹果和唯冠之间的纠纷来看,苹果实际上作为一家成熟的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它有两个大意之处。第一个大意之处就是在购买采购商标的时候,在商标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地处理。另一个,在明知道商标权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还贸然地进入中国市场,仍然使用在纠纷之中的商标,这一点应该说也是很大意之处。
于国富补充道,苹果iPad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是在2010年9月,而双方关于商标权的官司在同年4月就已经开始进行了。在商标权处于争议的情况下,还将产品大规模地投入市场,说明苹果的确太大意了。
于国富认为,从唯冠一方来说,由于经济危机,唯冠实际上已经被债权人会议接管了,债权人会议为了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他一定会抓住每一个唯冠值钱的资产变现,很难说是否在理,只能说作为债权人来讲抓住债权不放,努力实现自己的债权是合法的。这是唯冠身不由己的体现。
iPad商标案源于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申请iPad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获得核准注册,后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行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2009年,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达成协议,台湾唯冠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深圳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2010年6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并以此为由申请查封保全涉案商标。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在苹果起诉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一审败诉后,苹果公司立即提起上诉,并于2月14日首次发表声明称:“诉讼仍在进行中”,唯冠方对此回应:“奉陪到底”。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孔令雪)
中国经济网视频报道链接:http://cen.ce.cn/more/201202/16/t20120216_23076715.shtml
访谈专题页面及视频全程实录:http://cen.ce.cn/jjrdmdm/ipadzhizheng/index.shtml
整个访谈的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走进《经济热点面对面》,今天我们要谈的是iPad之争。近日,苹果公司在诉讼中接连受挫。苹果与三星专利大战申请禁令遭驳回。更受国人关注的是,纠缠两年之久的iPad商标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也被驳回。美国苹果深圳唯冠此次狭路相逢进行交锋,由口舌之战转化到法律之争,意味着由“利益之乱”向“生死之战”升级。这场官司不仅关乎苹果产品在中国的命运,也关乎中国消费者日后使用的是原版唯冠还是山寨唯冠。那么这件事情下一阶段的走向将是如何?就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展开讨论,这次请来的嘉宾是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国富。于律师,欢迎您。
于国富:大家好。
主持人:另一位嘉宾是世纪互联副总裁郭强,欢迎您。
郭强:观众们大家好。
主持人:在讨论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短片,看一下苹果和唯冠之间的恩恩怨怨。
刚才短片我们已经看完了,其实在中国人来说,什么事都要讲究一个理字。中国人讲究以理服人,所以首先要请两位嘉宾就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官司来定个性,你们两位认为在这个事件中谁的理会更多一些?
于国富:既然是法律问题,那我就先说。我认为作为法律案件来讲,实际上是一个利益之争,而不是一个道德体系之争。从双方的角度上来讲,如果让我概括的话,我觉得苹果一方可以给他一个评语,叫做疏忽大意。唯冠一方我给他一个评语,叫做身不由己。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从苹果和唯冠之间的纠纷来看,苹果实际上作为一家成熟的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他有两个大意之处。第一个大意之处就是在购买采购商标的时候,在没有及时的能够得到商标过户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的去处理。这个采购过程中可能会有问题。另一个,在明知道商标出现问题的情况之下,还贸然的进入中国市场,仍然使用在纠纷之中的商标,这一点应该说也是很大意之处。事实上看一下先后顺序,苹果的iPad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应该是在2010年的9月份之后,而根据相关报道,在2010年4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双方之间开打商标的官司了。既然已经开打商标的官司了,说明在此之前就已经明白说这个商标处在争议之中,有问题。在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去把产品大规模的投入到有问题的市场中来,说明他的大意之处确实很明显。从唯冠的角度来讲,应该说所谓身不由己主要是指的唯冠他在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是被债权人会议所接管了,债权人会议为了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他一定会抓住每一个唯冠值钱的资产变现,很难说是否在理,只能说作为债权人来讲抓住债权不放,努力实现自己的债权是合法的。
主持人:郭总您怎么看?
郭强: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第一从产业来看,pad门类的产品比较特殊,苹果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潜台词是唯冠自己不太像有那么大经济损失,如果自己做pad,也未必能够做得那么好。比如像做通讯的大厂,像摩托、RIM,他们自己的pad都没有做好,三星稍微好一点,惠普干脆放弃了pad这个产品。从产业上来讲,这次判罚的标的将近300亿人民币,这也是非常扎人眼球的数字。苹果在这个领域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可能一些产业、一些同行会有一种意识,唯冠的这个数字是不是有点高了。第二个角度从消费者的角度,大家都知道前一阵iPhone4S发放的时候,很多人去三里屯彻夜排队购买。苹果的这种营销方式,其实是苹果的产品是大家非常喜欢的,非常愿意得到这样的产品。假如二审苹果败诉,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将来购买这样一个产品一些正规的渠道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可能水货或者怎么样的方式,比如iPad2010年9月份进中国,其实之前很多人就已经有了。会有一些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比如苹果败诉,将来大陆的消费者权益怎么保证怎么,可能都会有问题。
主持人:两位嘉宾都说了很多,其实我不是非常能够听得出来大家的理是更偏向于哪一方,特别希望两位嘉宾能够明确表个态,您是保持中立还是偏向于唯冠或者偏向于苹果。
于国富:作为我们两位嘉宾,其实都和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所以我们的立场是保持中立的。但从我刚才的评价上来看,如果让我责问一方的话,我可能更多的责问苹果一方。作为一家成熟的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运作经验的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重大的纰漏。另外,唯冠在这个事里头到底想干什么。其实作为知识产权,一直是市场竞争中的一个战略导弹,每一方都可以作为战略导弹来用。作为唯冠一方,绝不可能是想要推出自己的pad产品,其实在这里唯冠很有可能的是通过使这个商标变现,能够使自己或者起死回生,或者能够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郭强:我非常同意于律师的观点。从立场来讲,大家都是一种中立的立场,但从看问题的角度来看,刚才跟于律师也说,我们也是苹果的用户,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可能是倾向于苹果的。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问一下于律师,刚才根据小片,知道苹果公司持有的观点是深圳唯冠的某公司,台北唯冠把全球的商标都卖给我了,全球商标肯定也包括中国的商标使用权在内。但深圳唯冠的观点是从股东的结构,工商注册等等角度来看,两家公司是不同的主体。iPad在中国的使用权是归我所有的,你凭什么来买、来卖?这也是两家公司官司争论的焦点,我是想从法律的角度问一下于律师,您是怎么看待这样的问题的?
于国富: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问题不复杂,任何民事主体只有处分自己享有的权利,不能处分第三人的权利,哪怕这个第三人和他之间有某种利益上的关系。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民事主体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类似。比如说我儿子自己写了一篇小作文,我把他的作文放到我的微博上,炫耀一下我儿子写的作文不错。我儿子提出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就是我的作品你有什么权利把它上传到你的微博上去,即便我是他的父亲,承担着他所有的生活费、学费等等,其实我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转回来看唯冠,唯冠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实际上是分别独立注册的两个独立法人,通常来讲独立法人各自处分自己的权利,除非另外一个法人给这个法人一个明确的授权书,这个法人可以在授权书约束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去处理对方的权利。回到商标上来,这个商标如果仅仅有台湾唯冠的意思表示说我要转让这个商标,而这个商标又没有中国任何深圳唯冠的授权,现在又不认可了,法律上来讲确确实实不能支持。
主持人:有的网友就提问说,如果苹果再一次还是败诉了,我们直接把iPad改成中国的“爱拍的”,您觉得可行吗?
于国富:我觉得可行,甚至不仅仅是改名为“爱拍的”,至于说“爱拍的”和iPad之间是否构成相似,这个需要进行判断。如果说构成相似的话,那要注意《商标法》上规定,对于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仍然属于侵犯近似商标的专有权。至于说iPad和“爱拍的”是否构成相似,这个要看咱们相关公众的鉴别能力,我自己是看不出来的。
郭强:其实pad这个词已经不完全属于苹果了,基本上是这一个类型的电子产品的学名。
于国富:从《商标法》来讲叫通用名称。
郭强:联想叫乐pad,其实很多产品都叫这个pad,那个pad。从苹果来讲,这家公司其实是一家很特殊的公司,其实是一个非常孤傲的公司,我现在看不清楚败诉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也许我就是不改名,不在大陆卖了,也有可能是无所谓,名字对我来讲已经不重要了。因为iPad出来之前,大家都猜测这个产品会叫什么什么名字,当时行业里头最早我们推平板电脑的时候是微软在推,后来因为微软自己没有推成,反而不叫平板电脑,由苹果做成了大家都觉得pad应该是专有名词了。所以,我看不清楚苹果败诉以后会怎么做。
主持人:他是这么一家孤傲的企业,最后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我们谁都不好判断。据最新消息,深圳唯冠已经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禁售令,全国各地的苹果门市点也做出相应的不同的反应。来看一下下面的小片。
两位嘉宾我们刚刚从这个小片当中也看到说消费者比较担心的是一旦iPad下架以后,价格会不会更高,两位是怎么来看的?
郭强:其实价格还好说,苹果因为太好卖了,或者饥渴营销,比如4刚出来的时候,将近15000块,甚至20000块,开始以缓慢的速度在下跌,4S现在可能也得7000到8000才能买到。其实苹果的价格在大陆都是一种不是很正常的状态,消费者某种程度上可以接受这个现实,就跟4S还没进大陆的那种状态是一样的。从另外一个角度应该这么来看,消费者权益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即便是没有这场官司,苹果其实在针对大陆消费者权益这块有很多工作是值得改进的。包括在大陆发售产品的时间表,对水货的控制,对于在大陆有一些全球保修的政策,在大陆很多地方做的不是很好。如果苹果败诉,假如说他在大陆不能用正常渠道去销售iPad,我相信可能想得到iPad的消费者还是会去购买,但是他们的权利很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损失。
主持人:消费者对这样的产品还是趋之若鹜,不管价格多高,还是当做自己能够买得起的奢侈品去消费,大家的心态也应该去调整。
郭强:是这样的。pad这个产品比较特殊,在这个行业里苹果是有压倒性的优势,最保守的市场份额苹果占有将近60%,实际的份额应该会更高。很有可能有一些作为礼品和其他渠道出来的pad,消费者并不会去用。在一些公共场合,比如在机场候机的时候,除了拿着笔记本之外都是pad,很少看到拿着其他品牌的pad在用。有压倒性优势的产品,当用户得不到这样的产品,尤其是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苹果应该负责任的考虑将来怎么保证消费者权益,而不是在这个市场做多少生意。作为苹果来讲,应该有这样一种责任,因为作为行业领导性了公司,不能把消费者完全视为可以去控制,或者说是去无视他们的一个状态。
主持人:我看到于律师是频频点头。
于国富:对于消费者权益应该保护,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咱们国家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现在讨论消费者的利益是不是因此受到影响,或者以后我们买到iPad价格是不是更贵,有一点杞人忧天。因为我们购买商品的价格实际上是和供求关系相联系的,只有在苹果因为拒绝改名,又没有拿回商标权的情况下,我们才买不到正常渠道的iPad产品。但是苹果一旦说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从高傲那个词下来,你不是不让我用这个商标吗,不等于我这个产品不能在这儿卖了,一定要注意商标和产品本身是可以分离的。我通过改名的方式继续维持我这款产品在中国内地的销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于说之前的问题,既然都已经诉讼了,我们开始解决好了,不会影响到我们能够买到这个产品的这一点。另外,说实在的很多iPad的用户其实买到的可能是港版可能是水货,如果这个渠道是畅通的,也不会影响到价格的定位,以及消费者会不会以更高的价格去买。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问一下郭总,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李易认为,他说苹果显然是遭到了法律条文上的算计。但是国内iPad的水货销量大于行货,即便iPad商标被禁,苹果也不会伤筋动骨,但联通及五大分销商将遭受打击。他们会更着急。郭总,您怎么看待这个说法?
郭强:我觉得他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其实苹果做到今天成功的状态,这个产品叫什么名字都不重要了,他做什么人们就去买什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后来形容说是宗教式的信仰。如果真正苹果重视中国消费市场,我觉得他应该去改一个名字,在大陆继续去卖,然后去保护合作伙伴,比如说中国联通,一些主要的分销渠道。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去年苹果也有非常大的变动,乔布斯离开我们了,现在的CEO发财务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华,是乔布斯从来没有讲过的,其实我们应该更重视中国大陆市场。乔布斯自己也非常清楚,大陆市场对他的贡献非常大,他自己一直不承认,据我所知,他也没有怎么公开来过大陆。苹果现在的CEO采取的非常现实主义的态度可能会产生变化,他在苹果第一次破天荒的捐出了1亿美金的善款,这是乔布斯从来没有做过的。如果二审败诉,我希望现在的CEO能够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因为他毕竟不是乔布斯,也没有必要去学,也学不了。苹果应该不要太个性化,或者太带有乔布斯个人的色彩,我觉得苹果会变成一个伟大的平常的公司,而不是最后变成一个非常孤傲的公司。
主持人:比如说这次事件发生以后,会不会对我们的联通以及分销商产生很大的影响?
郭强:我这几天有在微博和一些地方看,比如石家庄已经有下架的行为,是不是也有一些商家开始炒作这个事情,借机涨价。特别要注意到iPad3三月份就会发布,这些事情放在一起会发酵,怎么办?这是值得去观察的。
主持人:请问两位专家,这个事情已经开始了,官司也打起来了,我们应该了解一下,最终受益方到底是谁,到底是苹果,还是唯冠,还是本土的IT产业,还是想趁乱进入中国市场,比如三星这样的外企。
于国富:我觉得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中国的这些IT企业,这个事我们和郭总讨论的时候也提到了,这次事实际是苹果出学费来为国内的IT企业上了一课,知识产权很重要,像我们这些做律师工作的,我们不断的向他们灌输知识产权很重要,但不如一个企业已经碰到了钉子,被扎伤了,他才知道很重要。这一次能够让他们在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中上一个台阶,同时为他们在中国以外的市场上去开拓,先有一个前车之鉴,这一点中国的IT企业肯定是最大的受益方。
郭强:但是从长远来讲,我觉得即便不出这个事情,或者说出了这个事情,其他的厂商也很难从中获益。因为苹果公司的优势是压倒性的,我有一些朋友也在做pad产品,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在没有拿到iPad真机的时候,在2010年早期3月份的时候,都非常有信心。后来4月份全球开始发布,很快我们就拿到了机器,大家心都凉了,因为做的太好了,自愧不如,现在已经过了2年。这种距离我觉得不是在缩小,甚至有变大的可能性。现在公认的在全世界范围之内唯一对pad产品构成一些能看得见的冲击有一个公司,第一是有强大的内容的支持,第二是卖的非常便宜,价格只有200美金不到,所以在销售上有几百万台的销售。其他的像摩托,像三星,像RIM,特别是像惠普已经把pad放弃了。从国内的这些厂商来说差距就更大了,除了联想之外,或者在一些行业做工作之外,这种差距是很大的。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厂商不要去幸灾乐祸,不要觉得这是可乘之机,还是要看看自己的产品差距在什么地方,通过相对长一些的时间去追赶,而不是趁火打劫。这个事情总会过去的,过去之后怎么办,过么的这些厂家应该思考这些问题。
主持人:郭总您是排除了本地的IT企业受益的说法,您觉得会是谁受益。
郭强:我觉得这件事情不会有谁受益,因为苹果不会认输,唯冠因为自己不做这个产品,是不是能拿出钱把重组的事情做的比较圆满,不一定。其他的那些国外的厂商,他们都在想我在海外怎么去跟苹果竞争,不知道在大陆已经是决战的战场了。作为国内的这些厂商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像于律师说的,从法律上来看这件事情反而会看的比较清楚,从产业来看,我觉得不会对这个产业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
主持人:像三星呢,我觉得三星的平板电脑也是做的很好的,技术也在不断的追赶,现在很多人也是比较青睐于三星,而且价格也不是特别便宜,在中国市场,您觉得他的竞争优势强吗?
郭强:三星在手机这块是我觉得唯一能够跟苹果竞争的品牌,其他的像摩托,像HTC,像诺基亚,都是处在非常被动的被苹果牵着鼻子走的状态。三星之所以非常强大的原因是三星真的非常努力,也具备这个产业链中非常关键的核心的技术,比如说屏幕,比如说最好的屏幕三星是自己用,不会让别人去用。比如说三星是全球最大的做移动终端设备存储的公司,三星自己有自己的CPU。这些都是构成三星在成本上可以做出更好的东西。苹果的东西其实不贵,包括和李易等很多朋友聊天,苹果用这么好的原材料,卖出这样的价格其实是不贵的。其他的竞争对手为什么很难通过价格战去做的原因是你要保证同样的品质,在价格上不见得能比苹果多好,再加上苹果的综合优势。所以,三星是唯一的一个靠综合产业的优势能够跟苹果去争的。
主持人: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科技在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正在处在资产重组的艰难时刻,这和强大的苹果公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来看一下下面的小片。问一下于律师,假设苹果公司上诉以后再次败诉了,苹果是否有决心在中国市场放弃iPad的商标,而且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于国富:其实作为一个理智的市场参与者,应该是考虑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应该考虑服从当地的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认为目前苹果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暂时或者永久的先放弃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并且把自己的产品,不管它叫做什么pad,把这个产品换标以后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销售,一方面不会给竞争对手有可乘之机,另外一方面能够让分销渠道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同时咱们要注意到法律程序的风险和时间,因为有些人可能会说,那好,苹果暂时先停下来,但是我不改,孤傲的做法可能是这样,然后我等待终审判决。这里面风险很大,一方面停下来,终审判决什么时候能出来不知道,尤其是作为影响比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有时候会拖的时间比较长,而苹果拖不起,否则就会给其他的竞争对手可乘之机,伤害到自己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作为唯冠一方,事实上我认为虽然现在咱们看到唯冠是在用组合拳,处处采取先手,不管是通过侵权诉讼也好,还是通过向工商机关投诉,让工商机关去查处也好,感觉形势一片大好。但是在这个事情里我也为唯冠捏了一把汗,事实上唯冠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苹果给自己以适当的补偿,得到经济利益,而苹果一方,刚才咱们都提到了一个词,孤傲的苹果,假设苹果就不买这个商标,哪怕败诉了也不买,我去改名,改名的成本比买商标的成本还要低。一旦苹果改名了,唯冠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我们刚才一再说,商标和产品是可以分开的,而且商标是什么?法律上来讲,商标实际上是表明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标识,一旦说iPad不再归苹果所有,苹果都已经改名了,我们大家追逐的实际还是那款产品。如果苹果明天把产品改名为apple pad,iPad大家一定会认为是山寨的,商标会一落千丈,唯冠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郭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是一个很大的差距,并不是说自卑,而是清醒的认识差距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这不丢人,不光是中国的厂家差距很大,作为其他主流的移动终端的生产厂家来说差距几乎是同样巨大的。通过这个事情,我一直在观察乔布斯走了以后苹果会变成怎么样的一个苹果,很多苹果的忠实的粉丝我们叫“果粉”,大家最放心不下的是乔布斯走了以后,心中的苹果还是原来的苹果吗?这不是简单的消费功能或者简单的外观,而是在消费一种情感,一种类似宗教的东西。从世界的历史上来讲都没有做到这么大的高度,乔布斯把他个人的魅力和产品完美的整合在一起。你可能认为这个产品是有惯性的,苹果接下来是什么样的不知道,包括现在的苹果CEO在处理跟唯冠的关系,包括发布新的产品,时间久了以后,苹果其实就会回归成一个正常的公司,正常的一款产品。从其他厂商,包括自己国内的品牌来讲,现在大家都非常崇拜乔布斯,这个人其实你是学不了的,他有很多国家、社会和一些非常不一样的背景,其实能学到的东西,做一款正常的产品你的差距在什么地方。不要说今天我去学苹果,去学谁谁谁,自己要想怎么做一款让老百姓、消费者觉得非常好的产品,把这个做到,然后接着说我们做成一款非常神奇的产品。因为苹果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产品,不是正常的产品。回归到像三星那种正常水平的产品我觉得非常好。现在大家做这些产品,都是希望通过这些包装,通过手段,很多东西不是炒作和包装就能做到的,因为里面涉及到非常扎实的技术,这些基本功。包括于律师说的,包括知识产权方方面面。西方国家这么多年,在这个领域所积累的东西,包括富士康,苹果也都是在中国做的。要去想整个产业链,包括你怎么去做内容,怎么去整合互联网,去整合云计算,把你的CPU做好,把你的内存、屏幕做好。这都够咱们国内的企业思考很久。
主持人: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存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苹果很多产品在富士康做,富士康可不可以跟唯冠结合在一起,你有你的iPad商标,我有我的团队,我们俩结合又出来一个iPad。
于国富:这就是我刚才想要补充的一点,郭总提到了苹果的iPad包括了它的灵魂在里头,这是一个壁垒。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壁垒,就是知识产权的壁垒。这里的知识产权,商标是其中之一,但不是全部。实际更多的和这个产品相联系在一起的是专利权,如果说这个商标权归唯冠了以后,苹果改名字还需要大家去适应,唯冠还暂时能够获得一些分流的话,从专利权角度来讲,知识产权就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越过的壁垒。为什么这么说?从专利的角度来讲,iPad这款产品之所以能够做的那么好,它的技术是创新的。那么创新的技术,是苹果作为一家专门运营知识产权的公司来讲,全都申请了专利,专利是什么?就是只能专利权人在我自己的产品中用,或者我授权别人用,在没有我授权的情况下我的竞争对手是不能用的,否则你这个产品也是侵权产品,不能销售。从这个角度来讲,富士康完全可以生产一款富士康pad但你就等着雨点一般的官司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从这一点来讲,国内即便是具备这样的生产线,甚至完全可以生产出这样一款产品,但是从知识产权,从专利壁垒来讲不可行。
主持人:郭总,您曾经也提到说苹果硬件价格是很高,但相比硬件挣的钱虽然软件挣钱没有那么多,但使得硬件获得了很好的用户体验。这种成功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摩根斯坦利的研究报告称苹果开启了IT的第五次革命。您认为苹果的革新之处不仅在于硬件,而在于背后的软件支持,这可能也是我们和苹果竞争的主要劣势所在,那么在这方面,国内的企业需要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呢?
郭强:在行业里我们都非常清楚,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把互联网做的非常好,一个是美国人,一个是中国人,其他国家都没有这么全面的互联网做的这么好。苹果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时代所带来的对内容和对应用的优势,他是把两者之间整合的非常好。对苹果发动挑战,唯一能看到成功希望的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是卖书起家的,有很多图书和音乐的资料。把两者整合之后,他的pad会卖的非常好。在高速公路边上的店里看过,基本都买不到,卖的非常好,其他的公司像摩托、三星、HTC他们最大的劣势是传统的电子企业,没有整合的经验。中国的企业是有这样机会的,因为我们有一个非常独立的而且做的非常好的互联网的产业,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最近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文章,奥巴马去年请IT巨头去白宫吃饭,轮到乔布斯谈话的时候,奥巴马把乔布斯的谈话打断了,他说能不能把苹果的生产线搬回美国,乔布斯说是不可能的,只有中国可以做到他的要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地区能够做出满足苹果要求的这样一款产品。其实中国人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具备了非常完善的供应链的工业基础,如果我们能够把我们在互联网上的优势整合在一起,这种整合我觉得互联网公司去发起是比较容易的。我们也看到了像阿里巴巴投资了天语等等行业内的这样一些现象,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假如将来他们去做一款产品,是最容易挑战苹果的。
主持人:近年来,随着苹果的崛起,众多IT厂商都成为了追逐者的角色。苹果公司在世界各地其他厂商的官司也是越来越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下面的小片。
看完小片我想问两位专家,为什么乔布斯去世之后,苹果会陷入这么多的官司。
于国富:从法律角度来看,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苹果其实并不是在为乔布斯打官司,而且也不是说乔布斯去世以后才有这么多的官司,有很多官司是在乔布斯时期已经在打了,包括和三星、诺基亚、摩托等这些公司之间的专利战。事实上一款产品竞争进入到白热化状态之下的时候,知识产权是战略导弹,重分战略格局怎么办?打官司,分市场,搞专利相互之间的交叉的竞争和许可。也正是因为这种大公司之间通过专利战进行相互绞杀,才使新兴企业或者小企业更加没有了生存空间,因为动不动可能就会被误杀。我认为并不是乔布斯的去世导致了官司缠身。另外,咱们今天所讨论的这个事,我认为实际上是一个法律程序上不严谨,疏忽大意所造成的。这种情况该由谁去承担责任,他们内部可能要进行相应的倒查和追究,这个不应该成为苹果以后的滑铁卢。因为巨头纠纷造成改名,这个曾经出现过,比如google是一家非常著名的公司,因为Gmail这款产品在欧洲被人抢注了,最后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在欧洲就不叫Gmail,还是提供这款产品,只不过叫法不一样。对于苹果来讲,我觉得并不悲观到是苹果的滑铁卢,跟乔布斯的去世关系不大。
郭强:苹果要找新的定位,这是很多已经很习惯乔布斯苹果的消费者或者说行业的观察家,或者说从业者非常想知道的一个答案,这个过程是一个非常缓慢的。从这件事情来讲,大家可能会很失望,但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我觉得他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普通的公司,先变成一个大公司,然后变成一个普通的公司,也许就会倒闭,像柯达一样。这是一个过程。
于国富:但这个事不是起决定意义的。
郭强:通过这件事我一直在想苹果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很多“果粉”或者消费者在这个官司里内心中肯定会骂唯冠,包括李易可能会说你怎么敲人家竹杠。乔布斯走了之后,你非常崇拜的一种事物,因为自然规律的各种原因,不再存在了,这不光是一个产业、一个经济的问题,夹杂了人类很朴素、很朴实的情感在里头。这可能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主持人:我突然从郭总眼睛里面看到了一丝忧伤,是对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能不能预测一下这次官司的结果,或者说这两家公司今后会有什么样的打算?
郭强:从业界来看,因为苹果做的太好了,除了打官司之外其实是没有任何办法的。苹果后来也被打劫了,智能手机除了苹果之外,很多都是做google的操作系统,google去年把摩托给收购了,主要是想获得摩托这些多年的专利池。好像大家没有办法了,因为苹果太强大了,好像是只有他们一家在跟所有人打官司。其实微软也有官司,这种官司不引人注目,大家现在对付苹果,除了打官司这种混战之外是没有办法的,这是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于国富:我觉得官司实际上是重新分立格局,作为苹果、三星、摩托他们之间的专利混战很正常。汽车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也进行了这种混战,其实就是分一下座次,排一下格局,然后看到他们逐渐的坐下来,大家形成一个专利池,排挤新来的。这不足为奇,也不能说是一件坏事,其实是好事。但这一次的纠纷,我认为如果让我们预测一下的话,我们直接去预测某一场官司谁输谁赢,这有点不严肃。但对于这个事的结局,我们可以分成最好的和最坏的来看。最好的结局是苹果和唯冠在某一个临界点上,双方都能认同的临界点上去和解,iPad仍然归苹果,苹果在中国推出大家所崇拜的产品,甚至包括iPad4、iPad5,唯冠拿到了他想要拿到的钱,皆大欢喜。苹果、唯冠、用户、渠道都好了,这是最好的结局,但这个临界点一定要双方有足够的智慧去把握。最坏的结局有两个,一个是评价是一家高傲的公司,我宁愿退出中国市场,不来了,我也不跟你交易商标,我也不改名,这种结局导致各方都是输。唯冠因为苹果正式退出了中国市场,在中国市场上要么iPad是一个山寨的货品,要么水货到处都是,但是对他来讲商标贬值了,人家不要了,其他的人要的话又出不了那么高的价。这是最坏的,大家各方面都输了的结果。一个最好的结果和一个最坏的结果之间,有一个折中的结果,就是苹果改名字,在中国销售,唯冠吃亏了,既然苹果都已经改名了,这个商标价值可能会大打折扣,但消费者仍然是得益者,我仍然可以买到这款产品。苹果要解决之前的侵权,但之后仍然可以卖。
主持人:任何交锋较量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占理者、讲理者获胜。有理不在声高,先发者未必制人。市场的作用非噱头所能左右,法制的威力非叫嚣者所能改变。iPad内地商标权一案的结果,与任何一场官司的结果一样,是站在了正义者一方,但也不能成为胜者自狂、败者沮丧的理由。对于本案的发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再次感谢两位专家的解读,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